大市場中国へのナビゲーター JCCNET



第1条(适用范围)  本规约适用于在本规约第三条中规定的使用者使用日 一般社团法人 日中经济贸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在互联网上开设的提供中国经济信息服务的JCCNET时。 第2条(本规约的范围及变更)  我中心通过JCCNET在线对使用者发表的各规定也是构成本规约的一部分,我中心有权不经JCCNET使用者的同意变更规约内容。变更时通过在线或者其它方法发布变更的内容。 第3条(JCCNET使用者、使用期限及使用期限的更新)
  1. JCCNET使用者是指,同意本规约并提出JCCNET的使用申请,经我中心批准者,或者我中心按照另行规定的办法给与JCCNET使用资格者。
  2. JCCNET使用期限是指,前款所述批准月开始12个月(收费期)。
  3. 使用期限的更新以收到新期间的使用费为条件。到期前由我中心进行通知,如没有收到新期间的使用费,则之前的使用期满后视为终止使用。

第4条(使用的不批准及取消批准)
 根据前条所述审查的结果,如提出使用申请者符合以下任意项目,我中心将不批准其使用,或取消已批准的使用资格。

  1. 未收到预付使用费。
  2. 申请使用的人实际不存在。
  3. 其他我中心认为不宜成为JCCNET使用者的情况。

第5条(ID及密码的管理责任)
  1. JCCNET使用者对使用和管理ID及相应密码负有一切责任。
  2. 我中心对于因JCCNET使用者的ID和相应密码被第三者使用而使该JCCNET使用者蒙受的损失,不论该JCCNET使用者是故意还是过失,概不负责。并且,通过该ID及相应密码使用JCCNET则被视为该使用者的行为,该使用者须承担使用费等一切债务。

第6条(论坛、信息库)

 JCCNET使用者能够在JCCNET中的论坛发帖、阅览,以及阅览信息库等。 第7条(在论坛中发表内容的变更、复制、移动等)  对于JCCNET使用者在论坛中发表的文章,我们可以依管理人的判断,不事先通知该使用者,在该论坛或JCCNET中的其他论坛内进行变更主题、复制、移动等。 第8条(向论坛发表文章等的删除)  我中心或JCCNET的管理人,如判断JCCNET使用者在论坛中发表的文章等的内容符合第15条第2款中任何一项或有其倾向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认为不适宜的,可以不事先通知该JCCNET使用者,删除该文章等。 第9条(JCCNET的使用费)
  1. JCCNET的使用费、计算方法等,依照我中心的另行规定。
  2. JCCNET的使用费为预付。

第10条(支付方法)
 JCCNET使用者应各自按照我中心规定的方法支付JCCNET使用费等。 第11条(禁止超出使用范围的使用)
  1. JCCNET使用者,除经我中心允许(包括存在对于该信息持有权利的第三者时,通过我中心获得该第三者的允许),不得对从JCCNET获得的任何信息进行复制、销售、出版及其他超出私人使用范围的行为。
  2. JCCNET使用者不得指使第三者进行违反前款的行为

第12条(信息等的删除)
 我中心及JCCNET管理人,可根据JCCNET经营和维护管理上的需要,不经事先通知使用者,删除以往在论坛中发表的信息及文章。 第13条(JCCNET的内容变更)  我中心可以不经事先通知JCCNET使用者对JCCNET的内容进行变更。 第14条(服务的暂时中断)
  1. 我中心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可以不经事先通知JCCNET使用者,暂时中断JCCNET。

    (1)定期或紧急进行系统维护时。
    (2)由于火灾、停电等无法提供JCCNET时。
    (3)由于地震、火山爆发、洪水、海啸等的自然灾害无法提供JCCNET时。
    (4)由于战争、动乱、暴动、骚乱、劳资纠纷等无法提供JCCNET时。
    (5)其他,在运用或技术上我中心认为须要暂时中断JCCNET时。

  2. 我中心由于前款各项的事由或其他的事由发生延迟或中断提供JCCNET时,以及因此使JCCNET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蒙受损失时,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自负责任的原则)
  1. JCCNET使用者对于用自己的ID在JCCNET上进行的一切行为及结果,不论该行为是否自己本人所为,要承担责任。
  2. JCCNET使用者不得在JCCNET上进行以下行为。

    (1)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
    (2)涉及犯罪的行为。
    (3)侵害其他JCCNET使用者或第三者的著作权的行为。
    (4)侵害其他JCCNET使用者或第三者的财产、隐私等的行为。
    (5)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6)诽谤中伤其他使用者或第三者的行为。
    (7)妨害JCCNET的运营,或毁损我中心名誉的行为。

  3. JCCNET使用者在使用JCCNET时,如果给第三者带来损害,应以自己的责任和费用解决,不得给我中心带来干扰或损害。
  4. 我中心对于JCCNET使用者在使用JCCNET时发生的一切损害概不负责,不承担任何赔偿损害的义务。
  5. JCCNET使用者违反本条对我中心造成损害时,我中心有权向JCCNET使用者要求赔偿损失。

第16条(变更登记)
 JCCNET使用者的地址及其他在我中心登记的内容有所变更时,要及时以电子信息或书面向我中心提出变更登记。 第17条(禁止转让)  JCCNET使用者不得有将作为JCCNET的使用者所有的权利不经我中心许可而转让给第三者,或让其使用的行为,不得有买卖、名义变更、质权设定及提供其他担保的行为。 第18条(除名处理等)
  1. JCCNET使用者符合以下任意一项的,我中心有权不进行任何事先通知或督促,给与除名处理,或者暂时停止ID的使用。

    (1)使用申请时提出虚假申报的。
    (2)篡改已输入信息的。
    (3)ID或密码使用不正当的。
    (4)妨害JCCNET运营的。
    (5)拖延支付JCCNET使用费及其它债务,或拒不支付的。
    (6)违反本规约任何一条的。
    (7)严重毁损我中心名誉的。
    (8)其他我中心认为不宜作为JCCNET使用者的。

  2. 前款的情况,JCCNET使用者丧失期间的利益,此时应一次性付清所发生的使用费和其它债务等对我中心的一切债务。
  3. JCCNET使用者由于本条第一款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使我中心蒙受损害时,不论是否进行除名处理或暂停该ID,我中心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19条(中途解约)
 JCCNET使用者对JCCNET使用中途解约时,要向我中心登记。这种情况下不退还预付的使用费。 第20条(JCCNET提供的中止)  我中心有权提前3个月预告JCCNET使用者,并终止提供JCCNET。

以上

(2010年11月15日 一般社团法人 日中经济贸易中心)



JCCNET使用费 (2014年4月1日改订)


使用者类别
日元
人民币
一般使用费 104,500日元/年 7,125元/年

一般社团法人
日中经济贸易中心会员(限1ID)

20,981日元/年
会费24万日元以上
18000人民币以上的
会费中包括
一般社团法人
日中经济贸易中心会员(2ID以上)
39,600日元/年 2,700元/年

(注)
  1. 使用费是指1个ID的费用。
  2. 使用合同仅限一年期和三年期。
  3. 三年期合同使用费八折。
  4. 人民币使用费仅适用于中国境内的用户。